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廣工程總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以問題為導向,針對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和項目經理基本條件、轉包及違法分包界限、工程總承包企業義務和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辦理監管手續條件等關鍵環節明確了政策,提出了20條意見和措施。
倡導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若干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應當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明確工程總承包企業及項目經理的基本條件
根據《若干意見》,建設單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標或者直接發包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相應的財務、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具有相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項目管理專業人員和工程業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經理,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同時具有相應工程業績。
明晰轉包和違法分包界限
《若干意見》對轉包和違法分包進行了界定。《若干意見》明確,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同時,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加強對分包的管理,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轉包,也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和施工業務一并或者分別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
工程總承包企業全面負責項目質量和安全
《若干意見》明確了工程總承包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全面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明確監管手續辦理條件
《若干意見》要求,按照相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單體工程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確定的設計、施工企業,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相關許可和備案表格,以及需要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意見的相關工程管理技術文件,應當增加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等欄目。
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的,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務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完成的,施工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組織分包企業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總承包的含義
是指建設工程任務的總承包,即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并發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由該承包人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向發包人負責,直至工程竣工,向發包人交付經驗收合格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建設工程的發承包方式。
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有什么區
別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在工程范圍:工程總承包是企業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進行全過程的承包。
施工總承包,是指施工單位僅對施工任務(一般指土建部分)的承包 。其他階段的承包任務由建設單位發包給其他的承包單位負責。
工程總承包的優點
工程總承包是國內外建設活動中多有使用的發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設中業主與承包商、勘察設計與業主、總包與分包、執法機構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各種復雜關系。比如,在工程總承包條件下,業主選定總承包商后,勘察、設計、以及采購、工程分包等環節直接由總承承包確定分包,從而業主不必再實行平行發包,避免了發包主體主次不分的混亂狀態,也避免了執法機構過去在一個工程中要對多個市場主體實施監管的復雜關系。
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
國外經驗證明,實行工程總承包減少了資源占用與管理成本。在我國,則可以從三個層面予以體現。業主方擺脫了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雜亂事務,避免了人員與資金的浪費;主包方減少了變更、爭議、糾紛和索賠的耗費,使資金、技術、管理各個環節銜接更加緊密;分包方的社會分工專業化程度由此得以提高。
有利于優化組織結構并形成規模經濟
一是能夠重構工程總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結構形態;二是可以在組織形式上實現從單一型向綜合型、現代開放型的轉變,最終整合成資金、技術、管理密集型的大型企業集團;三是便于擴大市場份額;四是增強了參與BOT的能力。
有利于政府部門打破行業壟斷
并集中力量解決建筑市場最突出的問題,也有利于實行風險保障制度。因為惟有綜合實力強的大公司方易獲得保證擔保。
?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
提升招標層次。在強化設計責任的前提下,通過概念設計與價格的雙重競標,把″投資無底洞″消滅在工程發包之中。并且,由于實行整體性發包,招標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低。
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約能力
并確保質量和工期。實踐證明,工程總承包最便于充分發揮大承包商所具有的較強技術力量、管理能力和豐富經驗的優勢。同時,由于各建設環節均置于總承包商的指揮下,因此各環節的綜合協調余地大大增強,這對于確保質量和進度是十分有利的。
有利于推動管理現代化
工程總承包模式作為協調中樞必須建立起計算機系統,使各項工作實現了電子化、信息化、自動化和規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力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承包競爭力。
近年,現行資質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漸暴露,資質標準的不合理之處逐漸顯現,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轉包等行為屢禁不止,擾亂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為此,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廣大企業,交流了資質管理運行的現狀,提出資質標準修訂的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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