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關于委托開展計價依據測算調整工作的函》的有關精神,2015年2月,湖北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作為全國試點單位,組織開展了全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測算調整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省高度重視,認真準備,充分調研和論證,在充分借鑒住建部《建筑業營改增對工程造價及計價的影響》課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總體按照國家原《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規則調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思路,對現行湖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及相關配套計價依據采取了價稅分離的方式,主要調整了預算定額中涉及的材料價格、施工機具臺班費、建筑安裝工程各項費用、增值稅下預算定額處理方法四個方面,同時選取了13個典型工程進行了工程造價測算對比。通過試點,對《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規則調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的部分內容進一步進行了的細化和研究,使之更具操作性,對稅金中附加稅的計算擬定了方法,同時提出了有關待研究的問題。整個試點工作已于2015年5月底完成,目前試點工作成果已上報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湖北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