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這是繼長江中游城市群、哈長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陸續出臺之后,中國在近期推出的第4個城市群發展規劃。
根據中國“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部署,中國要在五年內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哈長、遼中南、山西中部、山東半島、中原、長江中游、海峽西岸、北部灣、呼包鄂榆、寧夏沿黃、蘭西、關中平原、成渝、黔中、滇中、天山北坡共19個城市群,幾乎覆蓋整個中國內陸地區。“十三五”規劃指出,這一計劃的目的在于“形成更多支撐區域發展的增長極。”
“根據增長極理論,城市群能夠通過輻射作用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城市與區域管理研究室主任盛廣耀告訴中新社記者,在經濟下行、投資乏力的新形勢下,單個城市獨立發展的能力越來越有限,城市群能夠產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協同效應,城市群是當今中國區域經濟實現突破的有效藥方。
分析認為,19個城市群的建設將給中國的中小城市帶來發展機遇,倒逼大城市疏解部分功能;另外,城市群的建立還有助于打破行政區域規劃限制,促進資源的整合再分配。隨著產業和民生政策將在同一個區域實現一致,甚至還有可能產生除了北上廣深以外的“新一線城市”。
“19個城市群發展規劃的出臺符合目前中國城鎮化發展的趨勢。”盛廣耀表示,中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6.1%,較高的城鎮化水平是城市群形成的基礎,中國城鎮化程度越來越高,城市群形成的自然條件已經具備。
盡管愿景美好、但建設城市群并非一朝一夕,仍有不少復雜因素在制約著中國城市群的建設。
盛廣耀表示,城市群建設首先是一個自然的過程,需要區域的城鎮化、市場化和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中西部一些地區的城市密度和人口密度還比較低,目前難以稱為‘城市群’。”此外,阻礙中國城市群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市際或省際政府之間的協調,“區域間協調是除了制定規劃以外,政府要解決的頭等大事。”
事實上,交通設施、供水設施等基礎設施的統一,公交跨市域通行,河流和大氣等環境共治,產業同構等城市群建設的細節事項都涉及到政府間的協調。
“目前很多地區還沒有形成協調機制,但京津冀、珠三角等城市群的協同已經做得較好,在城市群建設過程中應該對有效的經驗和做法進行推廣。”盛廣耀表示。
此次通過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對當地城市群的建設提出了針對性的指導思路。規劃提出,長三角城市群要打造改革新高地,爭當開放新尖兵,帶頭發展創新經濟,以生態保護提供發展新支撐,創造聯動發展新模式,計劃到2030年,將長三角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除了已經獲批的4個城市群,其他城市群的發展規劃也正在快速出臺中。據中國國家發改委官網披露,該部門已將北部灣、中原等城市群規劃納入今年的年度工作安排。
近年,現行資質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漸暴露,資質標準的不合理之處逐漸顯現,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轉包等行為屢禁不止,擾亂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為此,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廣大企業,交流了資質管理運行的現狀,提出資質標準修訂的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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