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為什么要進入國有企業?如果民營企業能夠控股,決策上可以有決定性,問題是規則上行不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從國有企業的功能來說,能達到什么功能?從民營企業的角度來說,把一部分資本、產權、資源投入到國有企業,能得到什么?作為一個民營企業家通過產權、股份進入到國有企業有什么意義?他完全可以自做。事實上,從一些有限的國有企業改革案例來說,民營參股或者收購國有企業,失敗的居多數。甚至,一些民營經濟進入到國有企業,最后體無完膚。權力的不對稱使得在經濟分配上面不對等,很多民營企業的經驗是能不碰就不碰。
對于國有企業改革,首先必須要做的是國有企業在職能上要劃分清楚,一定要限定范圍。在哪些領域,必須是國有企業獨資的;哪些領域是可以混合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可以做,而且這個混合的意義是在一個企業法人下面,不同性質的股份參股來做,還是在這個領域有不同性質的經濟主體?國有企業改革,不是簡單的完全私有化解決,不是在競爭領域就私有化這種方式來解決。如果可以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民營經濟進入國有經濟,無非要幾方面的利益:一是有些領域民資進不去,通過參股、控股國有企業進入;第二,看好國有企業資產的成長性,在行業內有領先性,以戰略投資者身份進入,純投資性的可以考慮;第三,看好國有企業的團隊,管理,業務水平。
陶昌銀: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職業經理人。歷任江蘇蘇中建設集團董事長、蘇中實業總公司總經理。曾獲江蘇省勞動模范、全國建筑施工企業優秀經理、南通市建筑鐵軍領軍人物、全國優秀施工企業家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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