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建辦城[2015]9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福州市城管委、廈門市市政園林局、泉州市公用事業局、莆田市執法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近期連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隱患排查整治。根據會議要求,現就切實抓好開展城鎮燃氣、城市供水、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要求
各相關主管部門要繼續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大檢查、“打非治違”和易燃易爆物品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今年年底前,組織轄區內的城鎮燃氣、城市供水、垃圾焚燒企業,排查整改隱患,全面、深入、系統檢查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回收等各個環節。檢查中要逐個企業查、逐個廠(場)站查、逐條管道逐個閥門查,確保100%排查到位,不得缺漏,不留死角。特別是要檢查企業是否具備資質、資質是否真合格、管理是否規范,發現問題,揭露矛盾,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二、排查重點
(一)安全制度
1.企業是否建立和完善場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對場站設施設備和管道進行安全檢查及定期檢測、維護,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排除。
2.主管部門和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配備相應的應急人員和設備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企業搶險備品備件是否齊全、有效,應急報警電話是否完好、暢通。
(二)管道燃氣
1.燃氣輸配場站(制氣廠、門站、儲配站、調壓站、調壓裝置等)布局是否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無違章搭蓋,與周邊建構筑物、道路、電力電纜、通信電纜、其他管道、鐵路、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等的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條件。
2.場站內及市政道路、小區的燃氣管道占壓、圈圍、埋深不足、安全凈距不足等隱患點調查及整治情況。
3.市政道路、小區內的燃氣管道是否按標準設置明顯標志,企業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日常巡查,巡查檔案是否完善。企業是否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的施工活動進行安全監管,是否會同其他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4.重點危險源監控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5.加臭系統是否齊全有效,加注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6.在用各類受壓容器是否定期檢驗、維護,安全閥、壓力表、衡器等定期檢驗,安全閥下閥門是否處于全啟狀態、且鉛封固定,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是否靈敏可靠,避雷防靜電是否裝置完好。
7.電氣設備選型及電氣線路布設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齊全有效。
(三)瓶裝燃氣
1.生產場站內禁火警示標志是否醒目、齊備,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消防水泵是否定期試車、記錄完整,水源充足,滅火器材落實“三定”措施。
2.站內平面布局是否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無違章搭建;與周邊建構筑物、道路、電力電纜、通信電纜、其他管道、鐵路、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等的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條件。
3.電氣設備選型及電氣線路布設是否符合規定,裝卸臺設置靜電接地卡,裝卸液化石油氣用膠管兩端(裝卸接頭與金屬管道)間用銅線跨接,烴泵、壓縮機的外部金屬保護罩和灌裝秤與接地裝置相連。
4.在用各類受壓容器是否定期檢驗、維護,安全閥、壓力表、衡器等定期檢驗,安全閥下閥門是否處于全啟狀態、且鉛封固定,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是否靈敏可靠,避雷防靜電是否裝置完好。
5.貯罐區水封井水位是否達到水封要求;備用發電機運行是否正常,定期試車并有記錄。
(四)燃氣汽車加氣
1.加氣站內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無違章搭蓋,與周邊建構筑物、道路、電力電纜、通信電纜、其他管道、鐵路、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等的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條件。
2.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種應急救援設施完好有效。
3.管道法蘭是否進行防靜電跨接,站區設備是否進行防雷檢測、配備防靜電接地,安全閥、放散管、爆炸泄壓措施是否齊全有效。
4.進站車輛是否熄火加氣,人員不吸煙、不帶明火。加氣工是否穿防靜電服、進行防靜電檢測。
(五)城市供水
1.氯氣等消毒藥劑藥品的儲存、使用是否建立雙鎖雙賬制度,明確責任人。氯氣安全規程是否有效執行,作業人員培訓和液氯貯罐、氯氣泄漏報警裝置、壓力表、閥門、安全標示以及必須配備的相關應急設施設備是否配置到位,氯庫的安全防護距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氯氣的運輸存儲、使用及安全措施是否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評估及審批。
2.水廠安保措施是否完善;生產過程是否按質量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確保水質合格;是否嚴格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嚴控制毒試劑、劇毒試劑、放射源的保管、領用和處置,確保實驗室無安全隱患。
3.水廠、泵房(泵站)及配電房是否建立機電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巡回檢查制度,并有維修保養及巡回檢查記錄;電氣設備是否有防護裝置。
4.輸配水管道是否建立并執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種閥門井、計量井等設施的井蓋是否完好。
5.水源、出廠水、管網水是否按規范要求的項目及測頻開展水質檢測,水質是否達標。
6.二次供水設施運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進行消毒;是否定期進行巡查檢查;是否有防護措施,防護措施是否到位。
(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
1.滲濾液收集池上方是否有機修間或空壓機房、水處理、化驗間等輔助設施,滲濾液池上方是否有電氣管廊穿過。滲濾液泵電動機、收集池送風機、處理站攪拌機及照明、通風等電氣設備是否防爆。
2.甲烷在線監測報警系統是否完善,與送風、排風系統連鎖、監測系統設備可靠連接。
3.余熱鍋爐的測溫、測壓表計、減溫裝置是否運行正常;受熱面壁的溫測點、報警值設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限運行現象;受熱面及管道泄漏、爆管,蒸汽超溫、超壓,受熱面金屬超溫等應急處理措施是否完備。余熱鍋爐重大檢修或改造后是否經水壓試驗合格后投入運行。
4.電氣系統是否制定高低壓設備與電力線路反事故措施,并嚴格執行;是否定期進行應急發電機組試運行,并按設備的技術要求進行巡視和維護保養;是否定期對蓄電池、電氣監控系統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安全正常運行。
5.是否落實“兩票三制”;是否建立完善的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作業時是否落實隔離、檢修維護、安全監護措施,做好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氣體監測監控,特別是進入系統前的甲烷濃度檢測、定期巡檢、簽入簽出等。
三、工作安排
(一)所有企業要在9月底前完成隱患排查,分行業填報《隱患排查整改一覽表》,并制定一一對應的整改措施,組織實施。《隱患排查整改一覽表》由設區市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后,于每個月的5日前報送省廳城建處,省廳通報各地政府,重大隱患省廳將掛牌督辦。
(二)10月底前,各設區市、市(縣)相關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所轄企業進行全面督查,主管部門對企業的檢查做到縣級全覆蓋,設區市對所轄市縣抽查不少于30%。督促檢查的責任要落實到具體人員,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要堅持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采取 “四個一律”和停產停業等強制措施,做到從嚴查處、打擊到位。
(三)重大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各地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對已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關閉取締的企業、站點要逐一復查,確保落實到位。省廳將適時組織對相關單位進行督查。
聯系人:王偉
聯系電話:0591-87613325;傳真:87512100
電郵:435007022@qq.com
附件:隱患排查整改一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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