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寧波市發改委: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文)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我省2015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申報范圍
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止且需繼續執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均應參加本次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
二、延續注冊申報時間
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市屬單位造價工程師到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造價管理機構申報,省屬單位造價工程師到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申報。
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11月10日前將資料及匯總表報我廳政務辦理中心。
三、申報方式
為加強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監督管理,實現“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數據的實時更新,今年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資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申請:
1.登錄“浙江造價信息網”(www.zjzj.net)(資質監管系統-造價師登錄,選擇“業務列表-資格延續”),辦理網上延續注冊申請;
2.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www.ceca.org.cn),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辦理網上延續注冊申請。
(二)遞交書面資料:
完成網上申請后,將延續注冊申請表及有關書面資料一并遞交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造價管理機構。
四、延續注冊申報程序
1.進入“浙江造價信息網”,登錄造價師個人申請系統,選擇“業務列表-資格延續”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上報相關數據;
2.進入“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登錄個人申報系統,選擇“延續注冊”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進行網上數據上傳,網上申請及掃描件上傳務必準確、有效、完整,并將“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打印后,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3.申請人持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注冊申請表等資料,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4.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造價管理機構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及浙江造價信息網上申報的情況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及情況說明、匯總人員名單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
5.我廳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及網上申請情況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及情況說明、匯總人員名單及網上審批數據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對準予延續注冊的合格人員,在其“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注冊欄”內加蓋“延續注冊合格”專用章(注明有效期)和公章。
五、延續注冊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注冊證書和身份證;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典型工程造價業務報告)兩份;
5.前一個注冊期內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申請首次延續注冊的,含初始注冊當年的繼續教育證明)。
(注:上述資料中2.3.4.5都需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六、執業印章的換發工作
執業印章已到期的造價工程師,應辦理執業印章的換發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原執業印章失效。
七、其他事項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的規定,注冊費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執業印章按實際制作成本收取(每枚50元)。上述費用請在提交書面資料時一并上交。
八、辦理機構
1.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紫荊花路48號南都研發大樓1樓,聯系電話:0571-85216767(若申請網上資料退回,請發傳真至0571-85216024,自動接收)。
2.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延續注冊及繼續教育咨詢電話:0571-85269209,88079802
附件: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名單匯總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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