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有關單位: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弘揚建筑業企業總工程師在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工作中的奉獻精神,進一步推動建筑業健康發展,我會決定開展“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推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秀總工程師的條件
1、在職的總工程師,任職時間不少于三年。
2、為本企業的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工作做出了較大貢獻,成績顯著。
3、在“十二五”期間沒有發生過違法違紀行為。
4、在“十二五”期間至少獲得以下榮譽中的一項:
(1)一項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僅限承建單位(一級及以上安裝、裝飾等專業承包企業可為參建單位);
(2)兩項省(部)級優質工程,僅限承建單位(一級及以上安裝、裝飾等專業承包企業可為參建單位)。
5、任職期間,所在企業“十二五”期間至少獲得以下榮譽中的一項:
(1)一項國家級工法;
(2)一項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
(3)一項發明專利。
6、任職期間,所在企業“十二五”期間至少獲得以下榮譽中的一項:
(1)一項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2)兩項省(部)級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或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7、所在企業是我會單位會員。
8、所在企業“十二五”期間未發生較大事故以上等級的質量安全事故。
二、推薦與審定程序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和有關單位作為推薦單位,并遵循自愿組織推薦的原則。
本條中所稱有關單位,是指沒有成立建筑業(建設)協會,并與中國建筑業協會商妥的歸口本系統申報工作的單位。
2、自愿申報。參加本活動的總工程師須填寫《“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申報表》(見附件1),交推薦單位審核。
3、申報材料需經推薦單位審核同意,請各推薦單位按照《“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名額推薦分配表》(見附件3)提出的名額,擇優推薦。
各推薦單位需統一報送《“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申報表》和《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推薦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資料各 1份,請于2016年6月6日前報送我會科技推廣部。所有申報資料的電子版請拷貝到一個U盤或硬盤上,并按《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推薦匯總表》的編號排序。
4、我會成立“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從我會專家委員會成員中遴選組成。
5、我會科技推廣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提交“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審核委員會審定。
6、獲得“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稱號的個人,由我會頒發榮譽證書,并在相關媒體予以公布。我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中國建筑業協會科技部
聯 系 人:崔旭旺、彭書凝
聯系電話:010-62130862、62131023、62197137(傳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A座7層
郵 編:100081
附件:1、“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申報表
2、“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推薦匯總表
3、“十二五”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中國建筑業協會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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