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人教發〔2016〕442號
各省直有關部門,廳直屬事業單位,省屬國有企業、中央在川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申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一)省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省屬國有企業及中央在川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
(二)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建設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設行業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
(三)四川省外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登記管理的外資企業中從事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中方雇員。
二、評審專業
建筑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專業包括:
1、規劃設計類: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設計、給排水設計、暖通設計、自動化設計、總圖設計、建筑美術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市政道路橋梁設計、巖土設計等。
2、建筑施工類: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裝飾裝修、園林綠化工程、城市燃氣工程、白蟻防治工程、市政工程、給排水工程、工程測量、建筑材料等。
3、建筑經濟類:工程造價、建筑經濟管理、招投標代理等。
4、機電工程類:設備安裝、管道安裝、電氣安裝、建筑智能化、機電工程、通風空調安裝、建筑機械等。
三、申報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經用人單位考察合格,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一)學歷及任職年限要求
1、技術員
大學專科、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在建筑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一年期滿的。
2、助理工程師
取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取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在建筑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一年期滿的;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滿二周年以上的;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滿四周年以上的。
3、工程師
(1)取得博士學位的;取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滿三周年以上的;取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滿四周年以上的。
(2)取得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者,審查合格后可直接確認為工程造價專業工程師或建筑經濟專業工程師。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要求
申報規劃設計專業初級職稱,國有企業和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應滿足職稱外語D級合格、職稱計算機C級合格的要求;非公企業人員應滿足職稱計算機D級合格的要求。
申報規劃設計專業中級職稱,國有企業和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應滿足職稱外語C級合格、職稱計算機B級合格的要求;非公企業人員應滿足職稱計算機C級合格的要求。
申報建筑施工類、建筑經濟類、機電工程類中、初級職稱,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均不作要求。
(三)其他要求
1、非本專業學歷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筑施工類、建筑經濟類、機電工程類職稱時,需取得《四川省建筑施工專業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取得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在前(二)學歷及任職年限要求1、2、3條基礎上增加兩周年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2、無學歷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筑施工類、建筑經濟類、機電工程類職稱時,需取得《四川省建筑施工專業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基礎上,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累計在10周年以上可申報初級職稱,15周年以上可申報中級職稱。
四、申報渠道
申報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可通過以下途徑申報:
(一)省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屬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并出具委托評審函后報廳職改辦;中央在川企(事)業單位、省屬國有企業及其他符合委托評審條件的申報人員,需由相應職稱工作機構審核簽章并出具委托評審函后報廳職改辦;住房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材料由本單位審核簽章后報廳職改辦。
(二)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建設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的,統一報省建設人才交流中心審核簽章后報廳職改辦。
(三)四川省外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登記管理的外資企業申報人員,應經省外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審核簽章后報廳職改辦。
五、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
所有申報人員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點擊“人事教育欄目”,進入“四川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初)級職稱申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申報系統”),簽訂申報職稱個人誠信承諾書后,按要求完整、準確地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附件資料,經校對無誤后點擊上報,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并打印出帶條形碼的申報材料(職稱申報系統使用手冊請在職稱申報系統界面下載)。
1、普通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初聘技術員,碩士、本科生初聘助理工程師,博士生初聘工程師,按《專業技術職務初聘申報材料目錄》(附件1)填報《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
2、取得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申報建筑經濟類工程師者,按《專業技術職務確認申報材料目錄》(附件2)填報《企事業單位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
不符合1、2條件的,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申報材料目錄》(附件3)填報。
(二)單位推薦
1、推薦單位以單位用戶名登錄申報系統,對申報人基本信息和業績貢獻等內容進行逐項審核無誤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再推薦上報。
2、推薦單位需從系統內下載《年度申報職稱人員確認名冊》,由申報者本人簽字確認,單位負責人(法人)簽名加蓋公章后將原件掃描件上傳到系統內,將原件按申報途徑報各材料受理單位。
(三)現場受理
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后,需按照申報途徑及程序將申報材料遞交到相關受理單位審查受理。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者本人作為職稱申報行為主體,需簽訂申報職稱個人誠信承諾書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二)推薦單位應誠信推薦,所推薦的申報人員需在本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6個月以上。對申報人業績、學習及培訓經歷、年度考核等情況認真審核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推薦意見;(三)各相關受理單位要切實把關,嚴格審核申報者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資歷條件,在相關材料上加蓋原件審驗章并簽署審核人姓名及審查日期,收集匯總《申報人員一覽表》,統一報送住房城鄉建設廳職改辦;(四)對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見附件1、2、3。
凡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手續不完善者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非公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組織從業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27號)文件要求申報評審。
2、除按規定可直接初聘和確認中級職稱外,凡已具備初級職稱申報條件但不符合中級職稱申報規定的人員應及時完成初級職稱的申報。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未取得初級職稱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的材料。
八、評審費用
評審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字費[1999]265號”規定執行。
九、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現場受理及繳費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報送地點
四川省建設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號四川建設人才大樓2樓;聯系電話:028-85439923、85451977。
四川省外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走馬街68號錦城大廈812室;聯系電話:028-86725983。
住房城鄉建設廳人事教育處(職改辦)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919辦公室;聯系電話:028-85536882。
職稱申報系統操作咨詢電話:028-62690010。
附件:1、專業技術職務初聘申報材料目錄
2、專業技術職務確認申報材料目錄
3、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申報材料目錄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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