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質安發〔2016〕29號
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自治區級安全
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各市、縣(區)質量(安全)監督站,各有關單位:
為引導和激勵我區廣大建筑業企業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爭創精品工程,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現將2016年度寧夏回族自治區級安全文明標化示范工地申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程序
寧夏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受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組織實施自治區級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評選活動采取區站牽頭、專家參與、企業申報的方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優中選優”的原則,由符合申報條件的工程總承包單位自愿申報,工程所在地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在開展評選標準化工地后擇優推薦。
二、申報條件
1.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
3.群體建筑或成片開發的建設項目,面積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應由同一個施工單位總承包;
4.個別工程的建筑面積和規模達不到上述標準,但建筑風格獨特、具有標志性意義,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難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創新,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工程。
三、 申報要求
1.各市、縣(區)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標準化工地評選活動,精心組織,擇優推薦,必須在9月26日前完成轄區內市級、縣(區)級標化工地的評選。
2.市、縣(區)標準化工地的評選結果與市、縣(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年度考核關聯。
3.凡在2016年執法檢查中被通報的工程不得參加本年度標準化示范工程的評選。
四、 申報及評審時間
1、申報時間:2016年9月18日-9月23日
2、評審時間: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
聯 系 人:王偉 陳曉育
聯系電話:0951-5179565、5179589
地 址: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50號建設大廈六樓技術科
附件:1.寧夏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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