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住建〔2016〕191號
各市建委、局: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意見》(遼政發〔2016〕69號)要求,省廳制定了《推進全省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2月30日
推進全省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意見》(遼政發〔2016〕69號),科學系統地開展全省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危險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和管控等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提高企業風險防范能力,消除和減少事故隱患,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結合全省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促進企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風險意識,將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和管控融入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等安全生產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抓基礎建設和重點突破相結合,以較大危險因素為重點,將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責任和措施逐級落實到企業,抓實抓細,有效提升企業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到2020年,建立起“以強化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長效機制。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改善,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預防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全省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機制
(一)建立健全風險分析研判預警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研判預警機制,掌握本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施工狀況,定期匯總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數據,以及與企業風險因素相影響的風險數據,并進行分析研判。根據研判結果,及時發布風險預警信息,尤其要加強對重點單位、重點現場、重要環節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確保風險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二)建立健全風險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充分依托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不斷更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數據庫、“三類人員”數據庫、特種作業人員數據庫、監理人員數據庫、一線作業人員實名管理數據庫、安全防護產品數據庫、起重機械登記備案數據庫,逐步形成省、市、區、企業、項目部的網絡有效對接,實現風險信息互聯互通,真正實現“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管理目標。
(三)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類分級監管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綜合考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風險因素導致事故發生后果的嚴重性等因素,按企業管理狀況進行分類,按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分級,建立完善分類分級標準,繪制本轄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分級示意圖,實行差別化監管。建立起以雙隨機抽查為重點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風險較高、管理水平偏低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風險應急處置機構建設,加強應急救援基礎數據庫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風險信息互聯互通,完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起全覆蓋的事故風險應急處置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風險應急處置能力。
三、提升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能力
(五) 建立以企業為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現場、班組和崗位員工,同時,將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確保作業人員熟練掌握。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級評估,逐一登記建檔,并制定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在有較大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定期針對存在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查,及時整治存在的問題隱患,加強安全生產風險日常管控。
(六) 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督促企業將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與事故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相結合,對本企業存在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等風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加強動態監管,實施風險等級管控,提高安全檢查頻次。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缺陷等事故隱患,要及時糾正整改并記錄在案。確保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七) 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遼寧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遼住建〔2014〕46號)要求,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的各項內容和制度,嚴格進行項目和企業自評,并將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辨識管控為重點,貫穿標準化建設各環節,強化涉及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的自評、考評監督檢查,嚴格標準,嚴格把關,嚴格落實,提升企業標準化建設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八)強化城市運行風險源頭管控。各市應組織編制城市綜合防災專項規劃,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從源頭上防范安全風險。要加強城鄉發展規劃與地下公用基礎設施規劃特別是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規劃的銜接,項目規劃、建設、管理等環節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制”。
四、充分發揮社會參與和市場機制作用
(九)建立風險預防控制全社會參與機制。要健全和暢通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以及事故的群眾舉報渠道,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全面參與,主動監督,自覺舉報的積極性,推進群防群治。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預防控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的作用,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咨詢日”等活動,普及風險防控知識,提高公眾風險防控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積極營造安全文化氛圍。
(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探索和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提高安全監管能力,充分發揮保險費率經濟杠桿作用,利用好保險在風險防控和事故賠付功能,推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建設,引導企業自覺主動的防范事故風險。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建設,重點推進安全生產承諾制度、不良信息記錄(公開)制度、安全生產“黑名單”等制度,不斷健全完善企業和個人安全生產誠信系統,并逐步實現與社會誠信系統對接,為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良好環境。
(十一)加強風險防控支撐能力建設。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參與的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社會化支撐體系,支持安全評價、安全培訓、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部門提供咨詢、評價、培訓、檢驗檢測等服務;支持商業保險公司、中介機構為企業、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同時,要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建立激勵約束機制,保證技術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真實性、專業性和客觀性。加快安全技術標準研制與應用,推動標準研發、信息咨詢等技術服務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參與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鼓勵協會、聯合會、志愿者團體等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安全科技推廣、安全風險宣傳教育、安全文化普及等方面的工作,動員各方專業力量參與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工作,營造氛圍,提高全社會安全風險預防控制能力。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啟動階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實施方案,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工作為基礎,探索建筑行業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的經驗和方法,并結合實際,有計劃地開展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工作。
(二)推廣運用階段:2017年3月至2018年。
結合建設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工作,在全省14個地級市以及規模以上建筑施工企業全面推廣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工作。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至2020年。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主管部門、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均應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工作,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作,認真組織研究,統籌部署,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示范工程評選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本轄區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內容、方法、步驟,并抓好落實,不斷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長效機制。
(二) 加強宣教培訓。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風險預防控制有關內容作為宣傳教育培訓的重點,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基層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覆蓋項目部、班組、崗位的內部專題培訓,促使全員都會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辨識,掌握防范措施。
(三) 加強統籌推進。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緊緊圍繞《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按照“分級分步、屬地管理”原則,強化推動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危險危害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有序開展。
(四) 加強督促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專家檢查指導等方式,幫助、指導企業開展好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作。要強化輿論引導,樹立標桿典型企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逐步推動,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
(五) 加強監督問責。要把推動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情況作為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要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對因風險預防控制工作不力,導致風險因素辨識分析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信息報送不到位、應急處置不到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要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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