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7〕67號
各市、州、縣住建委(局)、規劃局、城管局(委)、園林局,武漢市水務局:
現將《2017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申報程序和要求抓緊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附件:2017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指南.rar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
附件:2017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為充分發揮以獎代補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新《預算法》和《湖北省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指南。
一、資金安排原則
(一)突出重點。根據省委省政府目標任務分解和全省住建中心工作,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補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優先安排城市“雙修”項目、農村“雙治”項目、特色小鎮建設等項目。
(二)面向基層。向“最后一公里問題”項目傾斜,向群眾最迫切、最期盼、最需要解決的民生問題傾斜,為群眾多辦好事、辦實事、解難題。
(三)注重績效。將各地上年度項目實施情況作為本年度獎補資金安排的依據,鼓勵先進。
(四)避免重復。已獲取國家和省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重復安排獎補資金。
二、項目設立
(一)農村“雙治”項目
1、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
2、縣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
3、鎮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試點。
(二)特色小鎮建設(環境整治)
(三)美麗宜居村莊建設示范與農村建筑風貌研究項目
(四)城市“雙修”項目
1、城鄉規劃編制和城市設計項目。
2、城市地下管線普查項目。
3、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項目。
4、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項目
(五)數字化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整治項目
(六)綠色建筑省級示范項目
(七)其他城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鄉村建設規劃試點、城建檔案館項目等)
三、項目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二)申報條件。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對依法定程序報批已經啟動或實施完成的上述項目,給予獎補。
(三)申報資料。
1、省對下轉移支付項目申報表;
2、各級政府對上述項目的立項批復;
3、2016年元月以后項目實施完成的證明材料,或者正在實施的證明材料。
四、項目申報流程
(一)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本項目申報指南,將符合條件的項目上報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并由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統一組織審核匯總,重點審核項目的真實性,并妥善保管相關證明材料。
(二)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申報項目統籌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上報材料包含文字報告(包括2016年度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執行情況及2017年申報情況)、本地申報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表、本地2016年度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執行情況匯總表(后三者以附件形式報送)。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查,確定獎補項目和資金分配方案,報省財政廳下達獎補資金。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確保申報質量,對項目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申報的項目,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
(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管理和督查檢查,促進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獎補資金下達后,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對于獎補資金出現問題的地區,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按申報指南要求逐級申報,越級、逾期申報無效。申報資料一律用A4紙打印平裝成冊,電子文檔請發郵箱。
六、聯系方式
單 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計財處
聯 系 人:謝彬
聯系電話:027-68873016
電子郵箱:443827819@qq.com
附件:1、2017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xls
2、2017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表.xls
3、項目申報表填報說明.doc
4、2016年城鄉建設與發展以獎代補資金執行情況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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