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賠是承包商保護自已并獲得利益的手段之一。做好索賠工作必須做到有理有據,“有理”才能提出索賠,“有據”才能索賠成功。在施工過程中能否及時、全面地發現潛在的索賠機會是開展索賠工作的前提,作為從事索賠的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施工中的各個環節,通曉各種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規,并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在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的同時,要善于全方位地捕捉潛在的索賠機會。事實上,施工合同索賠的機會存在于項目施工的全過程。
一、業主的行為潛在著索賠機會
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項目的工程價款和工程進度有時要按照業主的指令性計劃執行,淡化了合約,輕視了合同管理,甚至用行政命令干預施工造成的損失。
1、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中的存在錯誤、漏項或與實際不符之處,造成中標施工后突破原標價或合同價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業主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施工場地;
3、業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補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導致施工場地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施工條件;
4、業主未按合同約定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或雖接至約定地點但沒有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5、業主未按合同約定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沒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沒有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6、業主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或者提供的數據不符合真實準確的要求;
7、業主未及時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文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批手續而影響施工;
8、業主未及時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商;
9、業主未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承包商進行圖紙會審,未及時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
10、業主未妥善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接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而影響施工順利進行;
11、業主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應由業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
12、業主拖延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如拖延圖紙批準、隱蔽工程驗收、對承包商所提問題答復,而造成施工延誤;
13、業主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
14、業主提出合同以外的趕工要求;
15、業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
16、因業主中途變更建設計劃,如工程停建、緩建造成施工力量搬遷、構件物資積壓倒運、人員機械窩工、合同工期延長、工程維護保管和現場值勤警衛工作增加、臨建設施和用料攤銷量加大等造成的經濟損失;
17、因業主供料無質量證明,委托承包商代為檢驗,或按業主要求對已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構件、已檢查合格的隱蔽工程進行復驗所發生的費用;
18、因業主所供材料虧方、虧噸、虧量或設計模數不符合定點廠家定型產品的幾何尺寸,導致施工超耗而增加的量差損失;
19、因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未按合同約定地點堆放的倒運費用或業主供貨到現場、由承包商代為卸車堆放所發生的人工和機械臺班費等。
二、業主代表的行為潛在著索賠機會
業主代表指經業主授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者業主直接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二者均代表業主對項目實施監管。他們的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失。
1、業主代表委派的具體管理人員沒有按合同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對施工造成影響;
2、業主代表發出的有錯誤的指令、通知;
3、業主代表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復、圖紙或未履行其它義務;
4、業主代表對承包商的施工組織進行不合理的干預;
5、業主代表對工程苛刻檢查、對同一部位的反復檢查、使用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標準進行的檢查、過分頻繁的檢查、故意不及時的檢查等。
三、設計圖紙變更潛在著索賠機會
由于工程建設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影響大,導致施工項目實際情況與招投標時發生變化,從而引起工程設計變更和費用增加。
1、因設計漏項或變更而造成人力、物資和資金的損失及停工待圖、工期延誤、返修加固、構件物資積壓、改換代用以及連帶發生的其它損失;
2、因設計提供的地質勘探報告與實際不符而影響施工所造成的損失;
3、按圖施工后發現設計錯誤或缺陷,經業主同意采取補救措施所增加的額外費用;
4、設計代表在現場的臨時決定、局部修改或其它有關工程的隨機處理事宜所增加的額外費用;
5、新型特種材料和新型特種結構的試制、試驗所增加的費用。
四、合同文件的缺陷潛在著索賠機會
合同文件內容不嚴謹甚至矛盾,合同遺漏或錯誤導致承包人履行合同時引起岐義。
1、合同條款規定用語含糊、不夠準確;
2、合同條款存在遺漏,對實際可能發生的情況未做預料和約定,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限制;
3、合同條款之間存著矛盾;
4、合同某些條款中隱含著較大風險,對單方面要求過于苛刻,約束不平衡,甚至發現某些條文是一種圈套。
五、施工條件與施工方法的變化潛在著索賠機會
隨著施工的深入和現場條件變化,原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有可能不適用,需要重新擬定施工方案和方法,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變化。
1、加速施工引起的勞動資源、周轉材料、機械設備的增加以及各工種交叉干擾增大工作量等額外增加的費用;
2、因場地狹窄、以致場內運輸運距增加所發生的超運距費用;
3、因在特殊環境中或惡劣條件下施工發生的降效損失和增加的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等費用;以上三項索賠成立的條件是招標文件及合同對此幾項內容未有預先約定;
4、在執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時,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變化所增加的費用。
六、國家政策法規的變更存在著索賠機會
1、投標時材料單價與實際施工時期單價差異大,超出合同約定值,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預算價格來確認;
2、國家調整關于建設銀行貸款利率的規定;
3、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種設備、材料的通知;
4、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在工程中推廣某些設備、施工技術的規定;
5、國家對某種設備、建筑材料限制進口、提高關稅的規定;
6、在一種外資或中外合資工程項目中貨幣貶值也可能導致索賠發生。
七、不可抗力事件潛在著索賠機會
1、因超出合同約定的自然災害引起的損失;
2、因社會動亂、暴亂引起的損失;
3、因物價大幅度上漲,造成材料價格、工人工資大幅度上漲而增加的費用。
八、不可預見因素的發生潛在著索賠機會
1、因施工中發現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研究價值的物品所發生的保護費用;
2、異常惡劣氣候條件造成已完工程損壞或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時的處置費、重新施工費。
九、分包商違約潛在著索賠機會
1、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工程進度延誤等違約情況時;
2、多個承包商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干擾引起工效降低所發生的額外支出。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上諸如此類的事件并造成損失時均潛在著索賠機會,但這并不意味著承包商就能夠獲得工期或費用補償。其關鍵還在于索賠管理人員的經驗和業務水平如何,是否能夠抓住機會并收集證據及時索賠。
總之,項目施工中潛在的索賠機會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提出索賠要求并保證最終索賠成功將會因事件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但最重要的是索賠管理人員要有較強的索賠意識,善于研究合同文件、深入調查工程索賠事件、捕捉索賠機會,善于學習和總結索賠的工作經驗,就能恰當維護合法利益,規避施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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