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快水利投融資機制建設 莽山水庫充當排頭兵
發布日期:2015-08-25來源:bhi_研究參考編輯:宋珍珍
[摘要]
近日,湖南省委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公布,1至7月全省新爭取到20項生態文明相關改革進入國家試點,其中包括國家首批水利項目PPP試點莽山水庫,莽山作為湖南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排頭兵。目前,湖南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列入深化水利改革重點推進,經過幾年努力,基本建立與全省水利發展相適應的投資機制。
2014年以來,湖南深入貫徹國家相關部署,積極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試點,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利事業建設,積極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莽山水庫立項為國家層面聯系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首批試點項目,莽山水庫工程分莽山水庫樞紐工程和灌區骨干工程兩部分,實行國家投資與引入社會資本建設經營相結合的模式,通過國內項目法人招標確定投資主體。水庫樞紐工程建設采取項目法人“投融資—建設—經營—移交”的模式,特許經營期內的運營管理由項目法人自主經營,項目特許期內發電和供水及旅游開發等收益作為投資人的回報,特許經營期滿后工程無償移交縣政府,特許經營期為44年(含建設期4年)。灌區骨干工程建設采取“建設—移交—付款”的模式,建設期間,中央、省、市資金按工程進度支付,地方配套資金由項目法人負責籌措到位,建設期不支付利息,項目竣工后移交政府管理,工程款由政府分三年按4:3:3償還,償還期資金利息按8.55%計息。項目法人投入本項目資金不少于4.2億元,其中中標人注入本項目資本金1.26億元、項目法人融資投入2.94億元,該水庫已于5月21日開工建設。
當前,湖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水利廳聯合出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明確了除法律、法規、規章特殊規定的情況外,有現金流等經濟收益的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原則上必須采取項目法人招標等PPP方式開展項目建設與運營,并就規范程序、加快前期工作、強化建設管理等做了相關要求。
引導調動市場資源,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積極開展了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并確定了較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2014年省水利廳、財政廳共同發起設立湖南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省財政首期注資2億元,長沙、懷化、婁底、岳陽、株洲、益陽、常德、郴州、衡陽等市先后建立市級水利投融資平臺,望城區、長沙縣、寧鄉縣、瀏陽市、炎陵縣、吉首市、平江縣、冷水灘區、安仁縣、南縣、汝城縣等分別建立縣級水利投融資平臺。全省水利投融資平臺公司通過財政注入資金、金融機構貸款、土地儲備等方式,融資91.54億元。根據湖南省水利廳介紹,目前在全省多個水利項目實施了投融資。
洮水水庫工程項目實行國家投資與引入社會資本建設經營相結合模式,將洮水水庫建設和二級電站開發項目、縣城供水項目、旅游有限開發權等項目實行“1+3”捆綁式開發,全面實施了項目法人招標,共完成靜態總投資78237萬元。
漢壽縣人飲工程以PPP特許經營權模式,通過公開招標與北控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合同,融資8000萬元用于項目建設。
澧縣河湖水網連通生態水利工程項目,工程規劃覆蓋面積1238.7平方公里,受益人口73.44萬人,項目總投資約50000萬元。湖南省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澧縣蘭江水利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大型施工企業和湖南水利發展投資基金共同出資15000萬元。
嘉禾縣城鄉供水一體化供水工程,涉及全縣受益人口40.83萬人,工程共分為四期進行,項目總投資2.49億元,采取BT模式籌集資金1.9億元、融資帶建建設模式融資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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