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特點]]印度政府希望紡織業進行現代化轉型,為此出臺綜合紡織園區 計劃,成立由聯邦和地方政府、社會資本方、金融機構等參與的項目公司 (SPV),建設綜合紡織園區,為紡織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廠房土地、公用設施、 紡織工人培訓、符合國際標準的檢測實驗室、后勤保障等等。案例著重介紹了政 府及其顧問、SPV的職責及項目經驗。SPV的收入來自于紡織企業付費和政府補 貼,可視為可行性缺口補助(VGF)支付方式。
一、項目概述
(一)項日背景
服裝紡織業是印度國內第二大支柱產業,也是印度經濟的重要組成部 分。過去十年內,服裝紡織行業出現增速放緩、用工減少等問題。該行業 進行現代化轉型勢在必行。印度政府出臺了綜合紡織園區計劃,旨在加強 在服裝紡織行業有發展潛力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
25 年,綜合紡織園區計劃實施之初,政府計劃在兩年內成立25個 綜合紡織園區,每個紡織園區有50個生產車間,總投資達75億盧比。每 個綜合紡織園區的企業數和投資額可以不同,但這些企業在土地、建筑、 廠房及機器等方面的總投資,必須是園區基礎設施投資的2倍以上。
(二)綜合紡織園區計劃的U標
•為服裝紡織企業建設符合國際環境和社會標準的世界一流的基礎 設施;
•在有增長潛力的地區,通過聘用專業機構,創建綜合紡織園區。
該項目是聯邦政府大力扶持的重要項目,實施該項目的主要目的是促 進所在地區基礎設施的現代化,通過引導有潛力的地區快速發展,增強其 競爭力。同時提升該地區工人的技術水平,使其能生產出優質、時尚、價 格合理的產品。以促進產品的出口和經濟的發展。項目成本涵蓋基礎設施 及其他建設,包括紡織機械、零件和附屬設施在內的配套建設等支出。綜 合紡織園區的開發者可以采用多種措施來滿足當地需求。
(三)項曰范圍
該項目包括創建兩個綜合紡織園區:Pochampally Handloom綜合紡織 園區和Brandix綜合紡織園區。Pochampally Handloom綜合紡織園區于 2006年獲得印度紡織部的批準,于2008年投產;Brandix綜合紡織園區于 2010年5月投產。
(四)缺資情況
通過聯邦政府補貼和股權投資獲得的融資僅占基礎設施總投資的 40%,金額不超過4億盧比,剩下的60%由社會資本方籌集。政府及其 下屬機構持有的股權不能超過總股本的49%,因此社會資本方是大股東。
參與項目的政府和社會資本方同時籌集資金,并在各階段同步提供資 金。社會資本方可以向銀行融資,也可以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得資金。這些 金融機構愿意提供資金是因為其認同綜合紡織園區所帶來的價值,也認識 到參與綜合紡織園區的建設能為自身帶來利益。
二、過程分析
(一)參與方職責
采用PPP模式來實施園區計劃是為了吸引大量國內外的投資。在該 園區計劃的PPP模式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參與其中。特殊目的公司 (SPV)由當地紡織行業代表、金融機構、州政府、聯邦政府和企業組成。
社會資本方實質上是主要的合作方,也是紡織園區中資產的主要所有 者。參與綜合紡織園區計劃的社會資本方負責基礎設施的運轉。園區的運 轉資金來源于向區內企業收費,每家企業的收費金額按照其所占土地與建 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為了順利完成項目,聯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各個機構都極力為項目創 造有利的環境。同時,紡織部還聘請專家為項0選址,并派專業人員建設 相關設施。
政府在推進綜合紡織園區計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印度政府有意成為 綜合紡織園區的合作伙伴,是因為該計劃促進了經濟發展并創造了就業崗 位。政府的職責包括:
•為綜合紡織園區提供電力、水和其他公用設施;
•幫助綜合紡織園區尋找并購置合適的土地;
•投資人股SPV,或者提供政府補貼;
•提供靈活寬松的用工環境和特殊政策;
•協調綜合紡織園區和其他發展計劃,提高效率。
推動綜合紡織園區計劃的主要是行業協會或企業家群體。SPV是為滿 足特定目標,通常是企業為了避免財務風險而創建的法律實體。企業將資 產轉移至SPV用于單獨管理或利用SPV為大型項目進行融資,而無需把 整個企業置于風險中。利用SPV可以進行一些復雜的融資,形成不同等 級的股本投資。
SPV擁有自主經營權可確保其不會受到那些對企業經營有影響的制度 的限制,因此能夠滿足綜合紡織園區有效運作的所有必要條件。SPV負責 實施綜合紡織園區計劃,其職責包括:
•構思、制定并實現財務目標;
•建設和管理基礎設施;
•購置土地,其支出屬于項目成本;
•在改善基礎設施后,分配企業的具體位置;
•保證園區內企業的銀行融資需求;
•通過向園區內的企業收取使用費和服務費來維持公用設施的運轉; •有持續的收人來源以保證收支平衡;
•以公平透明的方式聘請承包商及顧問;
•向顧問公司及承包商獲取履約保證,確保按時完成項目。
在綜合紡織園區項目通過論證之后,印度紡織部任命項目管理顧問, 負責協助SPV以高質量、低成本的標準完成T.程。紡織部負責監督項目 進展情況。項目管理顧問的主要職責包括:
•對各地區的需求和潛力進行評估,確定綜合紡織園區的選址;
•促進有當地產業參與的SPV的形成;
•為制訂項目計劃做準備,包括制定基礎設施標準;
•制訂項目計劃,并提交到項目審批委員會;
•協助SPV選擇合適的機構來編制分包招標文件,并協助SPV建 設、運營和維護設施;
•協助SPV實現融資承諾;
•監控項目的實施情況并定期向紡織部提交進度報告;
•與州政府保持聯絡,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確保在項目審批委員會的指導下按時完成項目。
(二)項日設施
綜合紡織園區的建立基于產業集聚的理念,項目的利益相關方都受益 于公用設施。除了土地上的建筑以外,公用設施包括圍欄、道路、排水、 供水、供電,還有自備電廠、污水處理和通訊設施。
園區也有公用的檢測實驗室、設計中心、會展中心、倉儲設施、原料 倉庫、包裝工廠、托兒所、食堂、職工宿舍、服務辦公室、供應商辦公 室、勞工休息區、娛樂設施和營銷支持系統。
園區還配有培訓中心,為園區里的企業培訓熟練勞動力。園區會對學 員象征性地收取培訓費。
企業無需為進人國際市場再建造檢測實驗室等一些特殊的設施,因此 降低了企業的成本。發展中國家制造商的產品和工藝在邊際利潤很少的情 況下,必須分別符合國際各主要市場不同的技術標準,這對他們來說是嚴 峻的挑戰。這些公共基礎設施為中小企業滿足各個市場的不同標準分擔了 一部分成本,有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項目成果
2010年政府評估結果表明,綜合紡織園區計劃已經吸引350億盧比的 投資,并創造了 15 _個就業崗位。綜合紡織園區的調查數據顯示,參與 綜合紡織園區計劃的企業家從當初的7人增加到2010年的171人。平均下 來每個園區的企業家數It為55個。在過去幾年中,政府設立了幾個經濟特 區,經濟特區包含出口產業集群,提供世界一流的基礎設施和其他條件。
四、項目經驗
發展綜合紡織園區的設想來自印度聯邦政府,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為服裝紡織業提供世界一流的設施,使所有參與者的角色得到了明確 定位,最終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復制這種模式的基本步驟如下:
•聯邦政府制訂發展綜合紡織園區計劃,有明確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計劃;
•聯邦政府確定項目管理顧問,在政府的監督與清晰的職權范圍下 運作該項目;
•當地居民將成為主要受益者。因此地方政府應積極參與國家或省 級政府投資開發土地,改善交通;
•與投資該項目的社會資本方和技術工人成為合作伙伴,這將確保 園區內的立法、實施和商業活動得到積極參與;
•園區與全球市場緊密相連,以推動市場擴張。
印度的綜合紡織園區雖然只運作了幾年,但是從行業和政府的積極反 饋來看,園區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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