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項目的主要類型?
按照當前國內的實際情況,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主要分為地鐵、城際鐵路、有軌電車和單軌等類型。新的軌道交通類型能夠滿足新型城鎮化下不同城市的需求,尤其是現代有軌電車和單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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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PPP項目的投資人一般是哪些類型的企業?
(1)機電設備供應商:車輛及車輛段設備供應、綜合聯調等。
(2)承包商:有設計和工程承包管理的資質和業績,上市公司或國有企業背景,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和投資意愿。
(3)運營商:有國內其他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經驗,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和投資意愿。
(4)其他戰略投資人:如相關產業投資人,應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和投資意愿,決策效率高,無不良業績記錄和訴訟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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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PPP項目是否可以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方式?
可以,軌道交通PPP項目牽涉到機電設備的供應、土建施工以及后續的運營管理,很難有一家投資人能夠包攬全部工作,因此,采用聯合體投標是合情合理的,能夠有效規避各方面的風險,降低項目運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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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PPP項目資本金的設置有沒有要求?
有。2015年1月12日發改基礎[2015]49號文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軌道交通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于總投資的40%,相比以往市政基礎項目的要求較高。
2015年9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由25%調整為20%。(PPP知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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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的收益來源主要是什么類型的?一般能否平衡?
軌道交通的收益來源主要為實際客運(票款)收入,非客運收入即沿線土地、廣告、物業等衍生資源的經營收入。一般來說,是無法平衡的,因為軌道交通帶有一定的公益性,定價需經過政府核定,是非市場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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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的客流量如何計算,對收益的影響程度有多大?
客流量一般由專業機構預測。根據敏感性分析,在運營成本、客流、融資成本和投資成本幾個敏感變量中,客流對收益的影響程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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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項目的回報機制?
PPP項目的回報來源主要包括PPP項目公司根據政府核定運營票價向消費者收取的客運(票款)收入、項目衍生資源經營的非客運收入以及政府補貼收入。
(1)實際客運(票款)收入部分
具體根據政府核定的運營票價和計費方法,由PPP項目公司直接向乘坐的消費者收取,具體可通過按次直接收費、或者并入公交市民卡聯網統一收費并拆分結算等方式。
(2)非客運收入部分
在明確保底客流量(如不低于預測客流量的80%)、可經營資源的面積及范圍的基礎上,由投資人估算投資與收益,并自擔經營風險;達不到保底客流量的情況下,由市政府給予一定程度的補償。
(3)補貼收入部分
在(1)、(2)的基礎上雙方共同測算并談判確認,原則上應滿足社會資本的投資收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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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收入的計算依據是什么?
(1)約定“預測平均人次票價”,雙方在項目溝通階段,共同測算確認滿足社會資本合理收益的“預測平均人次票價”,并在協議中明確約定。
(2)約定政府補償(或應返還政府票款收入)的計算原則,初步方案如下:
當實際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低于預測的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時,政府應就差額部分給予PPP項目公司運營補貼(票價補償),票價補償金額=(該年度調整后的測算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該年度實際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當年實際客流量;
反之,當實際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高于預測的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時,溢價收入由政府與PPP項目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應返還政府的票價差額=(該年度調整后的測算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該年度實際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當年實際客流量。
(3)約定預測的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的調整機制
在特許經營期內,自開始試運營日的年度起,每幾年(如三年)為一個調整周期,根據相應年份的調整系數計算各運營年度的預測平均人次票價收入水平,年調整系數根據各主要成本項目占運營成本的比重測算并協商確定。運營年度實際結算的平均人次票價=該年度預測的平均人次票價*票價調整系數。
(4)約定客流風險補償機制
政府應該負責對軌道交通沿線的公共交通進行綜合管理,優化配置資源、培育客流。特許經營期內,如果發生連續幾年(如三年)實際客流低于預測客流量的一定比例(如80%),則除了按照約定獲得票價補償收入、非客運收入(客流風險)補貼外,投資人還可以與政府協商客流風險補貼事宜,如協商不成可協議終止特許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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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PPP項目政府方一般采取什么采購方式?
一般采用公開招標和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進行招標。因為軌道交通項目一般是市場化運作的項目,項目具有明確的建設規模,但運營情況一般無法準確估算,項目核心邊界條件和技術經濟參數僅供參考,與實際操作可能會有差距。采用公開招標和競爭性磋商的方式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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