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政府報告積極推廣PPP模式
2016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提出“推動地方融資平臺轉型改制進行市場化融資”,“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依法嚴格履行合同,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熱情”。 社會資本的引入也是供給側改革的一部分,政府要通過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等改革,為市場主體創造平等競爭的環境;同時社會資本帶來的新技術和管理方式也促進市場競爭、以市場倒逼的方式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達到優化產業結構和去庫存的目的。
財政部發揮引導基金強化杠桿和導向的作用
1.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融資支持基金創立大會成功召開
2016 年3月4日,財政部與國內10家大型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并召開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注冊資本為1800億元,組織形式為公司制,注冊地為北京海淀。10家機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該基金的成立主要目的是為了PPP融資的便利性,但是目前其各方具體的出資占比、具體投資投向、運作模式尚未公開。隨之而來了一系列問題:1800億元規模的基金以母基金的形式直接投資于專項建設還是設立子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若社會資本參與,該引導基金是否會兼顧公益性與盈利性以市場化的方式運作?以及該基金投資于PPP會采用何種退出機制?
2.《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草案》提出推動PPP融資支持基金和PPP相關立法工作達到強化財政資金政策的導向作用。重點運用PPP模式投入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兩個方面,具體包括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試點以及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等。
PPP 模式的應用可以緩解地方政府增量債務的壓力,但是2016年財政預算顯示“債務付息支出3299.29億元,增長15.1%”。雖然財政部于 2015年提出對于政府債務中的存量項目轉為PPP項目的或將給予2%的財政補貼的政策,但是存量債務和利息成本仍是地方政府的一大負擔。
住建部《關于作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
本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特提”文件—《關于作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提出重點支持地下綜合管廊,黑臭水體及水環境整治,海綿城市、市政道路和橋梁等PPP建設項目,并以市為單位打捆編報。打捆的項目需編制完成項目可研報告的,提供財政承受能力評估論證,并擬于2016 年開工建設。通知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要求規定時間全部申報完畢,為了這次申報,通知調動當地所有的設計院,甚至還有外省的設計院,同時讓金融機構指導幫助各地編報項目。
交通部“應買盡買、能買盡買”,“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
2016 年3月8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對外公布《關于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意見》規范了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內容和程序、資金管理以及績效管理等。公路、水路、運輸服務事項和事務管理事項可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社會力量承擔,政府職能由“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規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從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準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
根據目前實施的PPP項目結構來看,交通部可能采取如下合作模式: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客運場站運營管理、渡口渡運服務等屬于盈利性項目,使用者付費是社會資本收益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收益不能覆蓋成本支出,政府可采取購買服務的形式作為項目的收益補貼;若項目獲得超額收益,政府可獲得部分超額收益作為交通運輸領域的專項基金,用于彌補其他項目的資金缺口。
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港口公用基礎設施檢測維護等項目帶有一定公共品的特性,應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為主,納入地方的財政支出,但是政府同時需要起到監管的角色,定期評估社會資本提供服務的質量。
事務管理事項交給社會資本承擔,社會資本可以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手段實現交通智慧式規劃和管理,這與倡導PPP模式促智慧城市發展相一致,為社會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但各地方政府應注意的問題是:購買主體向社會力量購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應當根據職能性質確定,并與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兩會”PPP相關提案
1.提高民營資本的積極性:目前參與主體熱度不均,社會資本參與程度不高。應增強市場意識,合理設計方案,確保各方參與的積極性,避免變質的PPP。
2.項目分布不均,PPP項目的區域和領域分布失衡:最需要基礎建設的西部地區簽約項目卻比較少。應完善配套體系,優化支持政策,為PPP項目落地提供硬件支撐。3.加快PPP立法,完善PPP制度框架與法規體系,創造良好的投融資環境。
工程建設網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管理案例 | 會議活動 |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 | 我要投稿
版權所有:北京華信捷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6號漢威國際廣場二區9號樓5M層西區郵編:100070電話:010-68520349傳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072號 京ICP備09092133號-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設網 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