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2014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百日大檢查計劃的通知》(津建質安總【2014】8號)文件要求,市質安監管總隊定于11月份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筑市場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依據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天津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定,開展本次專項檢查工作。
二、檢查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在施項目。
三、檢查時間和方式
檢查分為建設單位自查和市質安監管總隊抽查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11月1日前,建設單位對所屬在施項目完成全數自查。
第二階段: 11月10日開始,市質安監管總隊將對各在施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 建筑市場前期手續辦理情況
(二)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 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四) 工程風險全過程防控情況
(五) 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六) 質量問題專項治理情況
(七) 應急管理落實情況
(八) 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情況
(九) 其它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內容
五、檢查要求
(一)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活動,認真組織好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在施項目的自查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確保不出現質量安全事故。
(二)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南(試行)》(建質【2012】68號)及相關標準、規范制定自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在施項目進行全數檢查,并于11月7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報市質安監管總隊。
六、檢查結果處理
對檢查發現的一般問題,立即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及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立即下達責令暫停施工通知書,整改不合格,不予以復工。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罰,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工程建設網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管理案例 | 會議活動 |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 | 我要投稿
版權所有:北京華信捷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6號漢威國際廣場二區9號樓5M層西區郵編:100070電話:010-68520349傳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072號 京ICP備09092133號-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設網 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