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作為非洲的石油大國,是我國在非洲重要的貿易伙伴及出口國之一,積極開展對尼經貿活動也是國家重要的戰略。以對外工程承包為主業的企業,了解對尼日利亞物資的設備出口具有重要意義,要盡可能地熟悉相關的工作流程,擴大對尼日利亞的出口,為企業的對外經營創造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
尼日利亞對進口貨物商檢
一、進口貨物商檢要求
尼日利亞是目前世界上進口手續較為復雜的國家之一。首先,所有擬進口到尼的貨物,無論其交易金額大小或有無實際支付發生,尼日利亞進口企業必須通過在尼的任何一家銀行申請填制“FORM M”表格,這樣才能將貨物出口到尼日利亞。國內出口企業需要制作出口到尼日利亞的所有貨物的一張形式發票即P/I(PROFORMA INVOICE),依據國內出口企業提供的形式發票,尼日利亞進口企業在銀行填寫“FORM M”表格,確保貨物信息與P/I中的內容完全一致,然后將填制完成的“FORM M”表格連同P/I提交銀行,經銀行審核滿足尼日利亞進口貨物規范后簽發“FORM M”號碼。尼日利亞政府規定,已簽發的“FORM M”號碼、申請單對應的銀行代碼(BANK CODE/NUMBERING)必須要求顯示在提單、發票、箱單等海運單據及信用證、匯票等結算單證上,否則進口貨物無法清關。
同時,進口尼日利亞的貨物上還須注明產品名稱、產地、規格、制造日期、批號、貨號以及生產標準(如:BS、DIN、ISO、IEC、NIS等);家用電器(如日光燈、燈泡、電熨斗、電水壺等)須有安全使用性能說明,注明額定功率;特別是食品飲料類產品、藥品、化學品等,包裝上應標注有效期、成分、貨架壽命。在裝船前檢驗時,其貨架壽命不得過半等。
二、進口貨物形式發票P/I(PROFORMA INVOICE)
根據尼日利亞進口貨物商檢規定,發往尼日利亞的每一批工程設備、配件、材料物資、生活用品均要求提供一份詳細的形式發票,用于向尼日利亞當地銀行申請填制“FORM M”表格及申請外匯額度。
形式發票中應詳細列明出口貨物的名稱、產地、規格、制造日期、貨值、是否為二手貨物等信息。貨物品名的英文翻譯要準確,符合英語的習慣,否則容易造成尼日利亞商檢機構的誤解,影響“FORM M”號碼的辦理周期。此外,運費估算要準確,貨物運費的估算應根據供貨商提供的重量、尺寸,按照即期的國際運輸市場價格進行計算。因尼日利亞貨物運輸保險采取強制性當地投保的政策,發票按照CFR成交方式出具。尼日利亞海關頒布的法令中對進口貨物有明確的監管規定,這就要求國內出口企業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尼日利亞有關禁止進口和控制進口貨物的品名及監管方式,包含禁止進口貨物的形式發票在申請“FORM M”號碼時會被拒絕受理,夾帶禁止品的到港貨物一經查驗屬實,國內出口企業及尼日利亞進口企業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形式發票制作會直接影響“FORM M”號碼的辦理周期以及貨物的發運周期。因此,形式發票應做到準確無誤并符合規范。
我出口設備、物資海運訂艙及報關
一、主要航線及海運訂艙
尼日利亞地處非洲西部,是非洲目前經濟活動最活躍的地區,貨量雖因金融危機稍有減弱,但在整個非洲來講還是最多的。尼日利亞LAGOS為西非的基本港,包括阿帕帕(APAPA)和廷坎(TINCAN)兩個碼頭。從中國出口到尼日利亞的貨物主要走西非航線,目前掛靠西非港口的船東有10多家。
根據出口的貨物種類、包裝的不同,海運方式基本分為三類,集裝箱、散雜貨及滾裝。其中,集裝箱主要發運材料、小型機具、生活物資等,集裝箱船多為班輪,沿固定的航線,經固定的港口,具有定時、定線、定港、定價的優勢,所以班輪運輸的不確定性相對小。為了保證船期,班輪的船舶一般設備齊全,船況較好。在班輪停靠的碼頭都有班輪公司自己的專用碼頭,貨運質量有保證。除集裝箱量較大的情況下需要提前訂艙外,集裝箱艙位均有保障。
散雜貨船及滾裝船主要發運鋼材、大型施工設備等。在初步確認待發運設備、材料的重量、體積等數據后,根據貨物的交貨期,國內出口企業應向船東征詢船期、掛靠港等信息,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后,初步確定艙位。同時根據批貨的數量同船東商議海運價格,并簽訂租船或運輸合同。
二、設備、物資報關
1. 尼日利亞設備、物資出口報關的特點
(1)報關貨物量大、貨雜、專業性強。隨著近20年的發展,國內工程承包企業在尼日利亞所承攬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多,單個項目的承攬價格越來越高,設備、物資多采用分批發運的方式進行。每批次貨物出運時通常涉及多達上百種設備、機具、材料的出口報關,不僅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進行報關統籌,還需要深入細致地逐一對貨物進行分類和了解,極大地增大了出口報關的工作量。
(2)報關時間緊。工程承包企業多采用租船方式進行出口貨物運輸。船方和租方會在租船合同里簽訂“滯期與速遣”條款,規定設備的裝運時間。由于在租船運輸方式下船舶的實際到港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船方一般只在船到港口前一周通知船舶預計到港時間并向海關提交艙單信息。海關獲取艙單信息是受理報關的前提條件,要求企業必須在貨物裝船前24小時內完成通關手續。此外,辦理商檢、熏蒸等監管證書的時效性和貨物集港工作的及時性都會對報關工作產生影響,企業的報關時間就顯得非常緊迫,容易造成船舶到港后,企業不能及時完成貨物通關而導致滯期、虧艙、甩貨等不良后果,蒙受經濟損失。
(3)同其它環節工作的關聯性強。設備、物資的出口工作涉及很多環節,包括商檢、報關、出口收匯核銷、出口退稅等,這些工作環環相扣、互為因果。而在整個出口工作中報關工作則處于核心地位。前期的商檢、申領許可證等工作都是為做好報關工作而進行的;同時,報關工作也是出口收匯核銷、出口退稅等后期工作的保證。
2. 容易出現的問題
(1)商品海關編碼歸類錯誤。商品海關編碼是我國根據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分類編碼體系編制的進出口稅則。每種商品出口時都有不同的編碼,編碼不同,稅率和監管條件也不相同。在報關工作中,正確查詢出口商品的稅則號是報關工作的重點,同時也是難點。尼日利亞項目類型眾多,涉及公路、鐵路、房建、隧道等不同領域。因此出口設備及物資的種類眾多、專業性較強,每項出口商品的海關編碼都要做到準確無誤,才能保證貨物順利通關。報關人員不能準確了解貨物用途、規格型號等要素就很難做出正確歸類,導致貨物不能通關,企業也因此面臨海關處罰和降級的風險。
(2)報關工作與其他環節工作脫節。
第一,報關工作與出口貨物商檢工作脫節,導致貨物不能順利通關。由于企業很多時候將出口貨物的商檢工作和報關工作交由不同的人員負責,在開展工作時缺乏必要溝通,很容易出現同一貨物的報關信息與商檢信息不一致的情況,導致報關人員在現場申報時不能順利通關。
第二,報關工作與出口退稅工作脫節,導致企業不能順利退稅。對外承包工程項下的設備物資出口,根據國家的規定,出口企業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出口報關是辦理退稅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由于國家稅務部門對于退稅單證的審核非常嚴格,出口報關單據的準確性、單據之間的邏輯性對于保證企業順利退稅至關重要。從實際操作來看,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專用聯是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的主要依據,報關單列明的商品信息必須與增值稅專用發票、船代下貨紙、商品采購合同信息完全對應,否則將影響企業正常退稅。企業報關完成后要想對報關單的信息進行更改非常困難,增加企業在海關的不良記錄,影響企業信譽度。
實際工作中,針對上述容易出現的問題,在海關規定的法檢貨物具備發運條件前,應提早準備產地或異地商檢的相關單據并辦理商檢手續,確保貨物出口報關前取得商檢憑證。商檢憑證與報關單申報的貨物品名、金額等應保持一致,商檢貨物才可以順利通關。根據出口退稅工作的需要,在貨物出口報關前,著重確認出口商品的供應商能夠開具品名、單位、數量、金額與報關單內容完全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確保出口貨物能夠順利退稅。
3. 出口報關單據的繕制
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報關單據的繕制,是設備物資出口最重要的環節。鑒于尼日利亞項目類型眾多,出口設備物資復雜的情況,繕制報關單據有以下幾個步驟:
(1)制作報關發票、裝箱單。報關發票體現的是貨物品名、海關申報要素、法定計量單位、數量和金額。裝箱單則體現的是貨物包裝種類、包裝件數、重量和體積。報關發票和裝箱單是整套報關單據的核心,要求做到數據準確、信息全面、簡潔美觀,相關內容符合信用證結算和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的要求。
在制作報關發票和箱單時應注意下述幾點:海關規定每份報關單最多錄入20個品名,當申報商品名稱較多時,按照每份20項品名的原則拆分為若干報關單,每份報關單對應提供一套報關發票和箱單。每套報關發票和箱單如包含海關監管貨物,不同監管條件的貨物不能混報,相同監管條件下只允許申報一份通關憑證準予出口的貨物。常見的通關憑證有商檢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報關發票所載商品信息應依據海關編碼,按照監管、非監管的順序由上至下降序排列,箱單順序應與報關發票一致。
(2)準備承包工程合同復印件、資質證書等相關文件。在對外工程承包工程項下設備物資出口報關時,海關要求企業提供的文件主要包括:承包工程合同復印件、對外承包工程資質證書、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此類文件需加蓋公司公章有效。由于承包工程合同內容較多,通常只需要提供承包工程合同的主要商務部份的復印件。此外,出口企業資質證書、對外承包工程資質證書應經過有效的年檢或換證審核。
(3)辦理法定監管條件貨物的證書。在辦理這類出口監管單證時,一定要保證與擬報關信息的邏輯性和一致性。因為這類單證的申領,一般都需要較長的時間。如報關時發現有誤,已沒有充足的時間進行更改。例如,海關規定牽引車出口應辦理車輛出口許可證,需在商務部網站上進行申報,填寫包括發貨人、貿易方式、進口國、商品信息的專用申請表后,經過主管機關的初審、復審直至領取紙質證書最快要4-5個工作日。因許可證信息錯誤導致貨物無法通關將造成退關等一系列經濟損失。
清關及托收結算
一、清關
根據尼日利亞政府的相關規定,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相關運輸文件以及制造廠商出具的出廠檢驗報告等清關文件上必須標明“FORM M”號碼、申請單對應的銀行代碼(BANK CODE/NUMBERING)。尼日利亞商檢公司應在出口商提供的發票上加注防偽標記。目前尼日利亞多數銀行已與商檢公司、海關建立聯網操作系統,對進口貨物商檢、關稅繳納等手續進行統一管理,進口商可通過銀行的終端辦理“FORM M”表申請、商檢放單確認。同時,進口商通過銀行繳納關稅后可直接從銀行終端打印海關出具的關稅支付收據作為清關提貨的有效文件。
出口商提交的清關單據包括:提單、發票、箱單、生產者證明及CCVO。發票是以申請“FORM M”表格時提交的形式發票為基礎,依照實際發運貨物清單生成,箱單即實際發運貨物的包裝情況。生產者證明,即Certificate of Manufacture,是用于證明產品名稱、數量、質量標準的文件。CCVO,即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價值和原產地聯合證明),體現了貨物發運的詳細日期、船名航次、貨值、海運費、“FORM M”號碼、貨物描述、目的港、原產地等重要信息。上述文件經簽字蓋章有效,且均需準備多份正副本,以便清關及托收結算使用。
二、托收結算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開立匯票,委托銀行代收款項,向國外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具有銀行負責單據傳遞,放單條件寬松、費用較低等特點。此外,尼日利亞對外匯的管控是較為嚴格的,進口貨物必須經銀行、商檢、海關共同審核通過,才能從尼日利亞央行申請到外匯額度,因此通過銀行間的托收結算是理想的選擇。對外承包工程項下,進口商通常為出口商在當地注冊的子公司,負責項目經營管理,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相比信用證結算降低了拒付風險,有利于實現安全、快速的回款。
實際工作中,在制作完清關單據的同時,需要提供與該票貨值等同的托收匯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匯票外加一套清關單據采取郵寄的方式遞交給尼日利亞當地托收付款銀行,另外兩份匯票及對應的清關單據交由國內托收行辦理托收業務。
作者單位: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設備物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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