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屋贈送給業主的物業費,業主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是房地產企業,公司給購買房屋的業主贈送一年期的物業費,業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繳?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屋贈送給業主的物業費,業主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