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從5月1日起,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并確保營改增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根據筆者對一些建筑企業調查的情況,建筑業“營改增”將會對建筑企業帶來兩方面的重大影響或沖擊。
一是稅負有可能增加。這是由建筑業自身特點決定的:建筑企業既是產品安裝企業,又是產品生產企業,稅負較難轉嫁,且當前建筑業增值稅抵扣鏈還不完整,個人承包的現象普遍,“甲供材”供應商將材料的增值稅發票直接開給開發商,部分原材料及占比較大的人力成本無法取得增值稅抵扣發票,都會使稅負不減反增。
二是營業利潤有可能降低。建筑業屬于微利行業,周期長、賬期也長。營改增后,收入由價內稅形式調整為價外稅形式,營業收入從原來的營業稅收中剔除了應交納11%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收入降低。
另外,建筑企業購置原材料、固定資產等按規定在會計處理上將進項稅額從原價中扣除,資產賬面價值變小,企業總資產將下降,總負債將上升,或將導致企業資產結構發生變化。
從長遠看,作為基礎行業的建筑業實施營改增有利于降低整個社會的稅負水平,推動建筑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建筑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轉型升級。但是在推行的初期會對企業的財務管理、經營模式、市場行為等都產生重大影響,建筑企業應把“營改增”看作是倒逼建筑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的機遇,變為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契機。
積極應對措施一:加強財務管理。
建筑業的工程價款結算制度與方法經過幾十年的運行,有預算、決算、審核,監督制約機制相對完善,其結算的收入對于計征營業稅來說比較可靠。營改增后,在購進材料、發出材料、與甲方驗工計價、給分包方驗工計價等各個環節可能都涉及增值稅相關的核算,對涉稅管理、賬務處理的影響就較大,對會計核算要求更高。
因此,要及時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悉、掌握相關財稅變化和賬務處理,調整財務預算指標,進行正確會計核算。合理控制資金流向和加速資金周轉,加強應收賬款的清理、清收工作,盡量提高資金的利用率,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同時在進行項目成本預算時,通過對企業現有的工程預結算系統、成本管理系統、財務會計系統做出合理的評估并做出科學測算和調整,做好企業財務的管理監督。
積極應對措施二:做好稅收規劃。
一是要盡量足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提高進項稅扣除額。從材料采購環節抓起,盡量選擇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行業口碑信譽較好的供應商。對于甲供材料建議改為簽訂甲方、總包單位和供應商三方協議,供應商給總包方提供可抵扣的進項稅發票,總包方開具同樣金額發票給甲方,作為工程款的一部分,從而大大降低企業稅負;
二是要優化資產結構,在營改增后提高機械化程度,引進先進的機械設備和流水線,減少作業人員,降低人工費支出的同時降低企業的稅負;
三是要合理確認納稅義務時間及稅款繳納時點。建筑工程生產周期及收款周期與增值稅的納稅周期一般并不匹配,建筑企業簽定合同時合理確定付款時限,降低周期長的跨年工程中墊付大額稅款等問題;
四是要做好稅務統籌工作,對于稅負過高企業符合增值稅稅收優惠的條件,就要申請過渡性財政扶持,通過稅收優惠來降低對企業的稅負影響。
積極應對措施三:加強企業自身管理。
一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納稅管理體系。通過對施工預算、招投標、業務分包、原料設備采購中強化對增值稅方面做出詳細的規定;
二是需要要建立新的定價機制。合理調整工程計價規則,建立“價稅分離”的定價機制,合理地將建筑企業的稅負增加轉移到工程造價上;
三是在投標過程中,對業主方的招標文件里有關涉稅內容的條款,如甲供材料、代購系統設備等方面,應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歸屬問題進行明確,避免出現無法抵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