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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因此,單位租大巴車帶員工外出考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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