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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營改增之前收取營業稅應稅勞務訂金或預收款時,根據營業稅規定尚未發生納稅義務,不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企業提供該項應稅服務時,應按照《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的相關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在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租賃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繼續按照現行營業稅政策規定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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