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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營改增納稅人而言,進項稅抵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增值稅少繳稅或多繳稅,多是因為進項稅抵扣造成的。本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分析進項稅抵扣的有關問題,包括以下10個問題:
一、進項稅抵扣的條件和邏輯
二、哪些進項稅不能抵扣
三、進項稅不能抵扣的原因
四、進項稅轉入---不能抵扣到能抵扣
五、進項稅轉出---能抵扣到不能抵扣
六、不得抵扣進項稅的劃分
七、進項稅抵扣的風險---多抵扣
八、進項稅抵扣的風險---少抵扣
九、進項稅抵扣的經濟效應
十、進項稅抵扣風險的控制
一、進項稅抵扣的條件和邏輯
(一)進項稅抵扣的條件
三個條件:一是取得營改增之后的抵扣憑證;二是在規定時間內抵扣;三是認證通過。
抵扣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是指扣繳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增值稅時,自稅務機關取得的完稅憑證。抵扣憑證的開具時間必須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
在規定時間內抵扣,是指在開票之日起180天之內,認證通過后抵扣。如果超過180天,需要層報稅務總局認證通過后抵扣。
認證通過是指在稅局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經過比對,確認發票及其載明的信息是真的,能保證開票方申報繳納相應的銷項稅,才允許抵扣。
(二)進項稅抵扣的邏輯
進項稅抵扣的邏輯是:
1、是否可以抵扣
取得可抵扣憑證后,首先區分是否可以抵扣。
2、不能抵扣到能抵扣
取得抵扣憑證時不能抵扣,但是以后能抵扣。
3、能抵扣到不能抵扣
取得抵扣憑證時能抵扣,并且已經抵扣,以后又不能抵扣。
4、如何準確計算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
每期申報時,需要做以下三項工作:
一是首先區分當期取得的進項稅能否抵扣;
二是檢查是否有以往不能抵扣,但是本期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如果有,進項稅轉入。
三是檢查是否有以往能抵扣并已經抵扣,但是本期又不能抵扣的進項稅,如果有,進項稅轉出。
二、哪些進項稅不能抵扣
根據36號文的規定,進項稅不能抵扣,分為四種情況:用于某些特定項目;與非正常損失有關;購進特定服務;財政部和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于某些特定項目
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如果用于以下項目,則相應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
2、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
3、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交際應酬費屬于個人消費。
上述進項稅,如果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的進項稅,必須是專門用于上述項目的,才不可以抵扣,如果是混用的,也用于應稅項目,則進項稅可以全額抵扣。
(二)與非正常損失有關
與非正常損失有關的以下進項稅,不得抵扣:
1、與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有關的進項稅;
2、與非正常損失有關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貨物有關的進項稅,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
3、與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有關的進項稅;
4、與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有關的進項稅。
非正常損失,是指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法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需要指出的是,因著火造成的損失,不屬于非正常損失。
有關的進項稅,包括所有相關的進項稅。以在建工程為例,相關的貨物、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等都不得抵扣。
(三)購進特定服務
購進以下服務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購進貸款服務不能低,意味著支付銀行貸款利息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餐飲服務不能抵扣,但是住宿服務沒規定不讓抵扣,意味著住宿取得的進項稅發票可以抵扣。
(四)財政部、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主要是納稅人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分兩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不是絕對不讓抵扣,而是分期抵扣。其作用,在于緩解對稅收收入的沖擊。
三、進項稅不能抵扣的原因
在理解不能抵扣的原因之前,我們先分析,為什么可以抵扣進項稅?其原因在于,購進貨物或服務后,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服務,有相應的銷項稅與進項稅匹配,才允許進項稅抵扣。
但是,與簡易計稅、免稅項目、非正常損失有關的進項稅,都不會有相應的銷項稅與其匹配,所以,不允許抵扣。
至于購進其他服務不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和不動產分期抵扣,可能主要是保證收入的原因。
四、進項稅轉入---不能抵扣到能抵扣
進項稅轉入,是指納稅人購入的,因專用于免稅項目、簡易征收項目而不能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如果用途改變,比如也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的應稅項目,則可在改變用途的次月,抵扣相應的進項稅,具體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凈值是指按照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應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為了盡量擴大抵扣,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時,最好不要專用于免稅項目和簡易征收項目,而是與應稅項目混用,這樣購進時,就可以抵扣進項稅。如果只能專用于免稅項目和簡易征收,也應在取得發票后,及時認證,但是暫不抵扣,為以后抵扣提供便利。
五、進項稅轉出---能抵扣到不能抵扣
進項稅轉出,是指已經抵扣了進項稅,但是又發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形,應當將相應的進項稅,自當期進項稅中扣減,無法確定進項稅的,按照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舉例如下:
A公司2016年1月購進一批原料,進項稅是60萬元,在2月申報1月增值稅時,全額抵扣了,但是在3月份原料被盜,與被盜的原料對應的進項稅是10萬元,由于這10萬元不會再產生與之匹配的銷項稅,所以這10萬不得抵扣,但由于在2月申報時抵扣的60萬中,包含著不得抵扣的10萬,所以,應自3月份其他可以抵扣的進項稅中,轉出10萬元。
如果用于應稅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在抵扣進項稅后,又專門用于免稅項目、簡易征收項目或被依法拆除,也應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如果該轉出不轉出,則少繳增值稅,留下極大的隱患。為避免已經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再做進項稅轉出,納稅人應盡量維持固定資產用于應稅項目。
六、不得抵扣進項稅的劃分
納稅人應該按照進項稅抵扣的規定,及時區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如果實在無法區分,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局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七、進項稅抵扣的風險---多抵扣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進項稅抵扣的風險之一是多抵扣,一是抵扣了不該抵扣的進項稅,二是該作進項稅轉出時,沒有轉出。
多抵扣進項稅,導致納稅人少繳增值稅。
八、進項稅抵扣的風險---少抵扣
進項稅抵扣的另一風險是少抵扣,一是該抵扣的,沒有抵扣,如沒有在開票之日起180天之內認證通過,導致不能抵扣。二是該做進項稅轉入時,沒有及時轉入。
少抵扣進項稅,導致納稅人多交增值稅。
九、進項稅抵扣的經濟分析
進項稅抵扣的好處是兩個:一是降低成本,二是緩解現金流壓力。
進項稅是納稅人自己在購進貨物或服務時,支付給對方的,是自己花的錢,如果不能抵扣,則不能抵扣的進項稅計入成本。能抵扣沒有抵扣,則降低成本的好處也主動放棄了。
納稅人抵扣進項稅,可以少繳稅款,緩解現金流的壓力。
十、進項稅抵扣風險的控制
為控制進項稅抵扣的風險,納稅人應健全抵扣機制,包括制定發票管理制度,納稅申報流程制度等。通過制定發票管理制度,防止出現該取得發票沒有取得發票,該及時抵扣沒有及時抵扣的情況發生。通過納稅申報流程制度,及時發現應該做進項稅處理的事項,該轉出就及時轉出,該轉入及及時轉入,防止多抵扣和少抵扣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