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起江蘇南京、浙江杭州和溫州、福建福州的便捷出行通道杭(州)溫(州)鐵路項目,將承擔起國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任務,民營社會資本方占股51%,合作期為34年。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復函省發改委,同意杭溫鐵路義烏至溫州段國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采用建設-擁有-運營-移交模式運作,合作期為34年,其中建設期4年、運營期30年。
根據試點實施方案,杭溫鐵路項目資本金約為98.06億元。其中:民營社會資本方占股51%,通過邀請招標方式確定;中國鐵路總公司占股15%,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參與,與民營社會資本同股同權;省交通集團代表省政府出資,占股13.6%;溫州市、金華市、臺州市政府各指定1家出資代表,分別占股10.2%、8.58%、1.62%。
杭溫鐵路項目回報機制為“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
工程建設網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管理案例 | 會議活動 |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 | 我要投稿
版權所有:北京華信捷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6號漢威國際廣場二區9號樓5M層西區郵編:100070電話:010-68520349傳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072號 京ICP備09092133號-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設網 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