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兩者在計稅原理上存在顯著區別。而施工企業目前的物資收、發、存管理體系都是建立在營業稅制下,因此存在較多與增值稅管理方式不匹配的環節。
首先,物資部門在物資點驗環節主要依據物資的實際入、出庫情況,而財務記賬依據的是供應商提供的發票。在供應商提供發票較為滯后的情況下,財務部門只能依據物資部門提供的收、發、存料單進行相關材料賬面價值的估計,收到發票后再進行調整。有些情況下財務部門會在收到相關發票時才作相應的賬務處理,這就容易導致物資部門的物資臺賬與財務部門出現不一致的情況。
其次,營業稅稅制下在物資點驗環節,無論取得何種發票,點驗單價及金額均登記為含稅價,物資部門據此與供應商對賬;在發料環節,相應的支出單價及金額也為含稅價,物資部據此核算材料費成本。“營改增”后的物資點驗與發料環節的核算,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的特點,要求金額與稅額分別核算,物資部門在物資入庫時即需要對物資的金額和稅額進行分離,以不含稅成本入賬,物資發出時也按照不含稅單價進行核算,以保證與財務部門的核算情況相一致。
本文節選自李旭紅、趙麗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建筑業“營改增”操作實務解析》一書第四章內容。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聯合北京天揚君合稅務師事務所舉辦的“施工企業‘營改增’應對策略與實務操作研討會”在浙江杭州順利舉行。
建設網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管理案例 | 會議活動 |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 | 我要投稿
版權所有:北京華信捷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6號漢威國際廣場二區9號樓5M層西區 郵編:100070 電話:010-68520349 傳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072號 京ICP備09092133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