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是指銀行(保理商)與賣方企業(供應商)之間簽署協議,賣方企業(供應商)將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其與買方企業(購貨商)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保理商),由銀行為其提供與此相關的包括應收賬款回收,銷售分賬管理,貿易融資,信用風險控制以及壞賬擔保等單項或多項服務。
材料供應商將開具發票的發票聯交予銀行的行為,是將發票作為擁有債權的憑證,將該憑證轉讓或質押給銀行。購貨商無論使用發票聯還是抵扣聯,都可以認證抵扣。
本文節選自李旭紅、趙麗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建筑業“營改增”操作實務解析》一書第四章內容。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聯合北京天揚君合稅務師事務所舉辦的“施工企業‘營改增’應對策略與實務操作研討會”在浙江杭州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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