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土地合同中未具體明確商業分割比例、形式的項目,地面一層50%以上的商業面積應按無分割、通透式商業空間設計。日前,福建省福州市發布《關于福州市地下商業及集中式商業規劃審批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集中式商業規劃審批意見進行修訂。
根據《通知》要求,對于土地合同中已明確集中式商業分隔形式、比例的項目,按合同條款實施。土地合同中明確要求設置集中式商業,但未具體明確分隔比例、形式的項目,對建筑地面一層的商業分隔形式進行控制。其中50%以上(含50%)的面積應按無分隔、通透式商業空間進行設計。對于其余商業面積中確需分隔的,《通知》也對其面寬、層高提出了具體要求。《通知》建議,集中式商業沿街面宜采用落地玻璃櫥窗形式,商業配套空調等應結合立面統一或隱蔽設置。
同時,《通知》明確,地下商業面積的50%以上(含50%)應按無分隔、通透式商業空間設計,其余面積分隔形式不限。
當前,正值傳統電力工程企業轉變生產方式、推進轉型發展的戰略機遇期。調結構、轉方式、強管理、增效益和塑品牌成為引領電力工程企業改革與發展的關鍵詞,也是促進電力建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現行資質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漸暴露,資質標準的不合理之處逐漸顯現,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轉包等行為屢禁不止,擾亂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為此,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廣大企業,交流了資質管理運行的現狀,提出資質標準修訂的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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